歐盟新規範:2027年起所有電池均須為可拆卸電池

西班牙國家報(El País)本(2023)年7月11日報導,歐洲議會(Parlamento Europeo)於上(2022)年12月通過暫時性政策協議(acuerdo político provisional),規範在歐盟境內銷售之各式電池設計、生產及廢棄物管理之新標準。為支持前述協議,歐盟理事會(Consejo Europeo)於本(2023)年7月10日通過新規範,自2027年起手機等電子產品之電池設計應易於用戶拆卸及更換,新法令將於歐洲議會簽署,並於公布20日後生效實施。由於2030年電池需求量估計將增長10倍,通過新規範來解決電池產品設計、生產及其廢棄物處理(tratamiento de los residuos)、產品生命週期等階段,以建立電池產業之循環經濟(economía circular)極為重要。

新規範除適用手機電池外,亦適用工業電動器具、運輸載具或機械(Starting-Lighting-Ignition, SLI)用輕型交通工具如電動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滑板車等。此外,前述規範亦規定業者必須在產品上以標籤貼紙標示電池內容物(componentes de la batería)、回收材料(contenido reciclado)、產品電子護照(pasaporte electrónico)及QR 碼等資訊,其中2026年前將導入標籤機制,2027年前導入QR碼系統。為促進循環經濟並利電池效益最大化,2027年底之前可攜式廢電池為回收率目標為63%,2030年為73%;輕型車輛廢電池2028年回收率目標為51%,2031年為61%;廢電池鋰(litio)回收目標為2027年底達50%,2031年為達80%;電動車廢電池鈷 (cobalto) 回收目標為 16%、鉛(plomo)為85%、鋰(litio)為6%及鎳(níquel)為6%。
西班牙第3副總理兼生態轉型及人口挑戰事務部部長Teresa Rivera表示,電池係脫碳進程(proceso de descarbonización)及歐盟邁向零碳排(cero emisiones)之關鍵性產品。為提升歐洲工業競爭力並確保生態轉型成功、避免依賴第3國家供應原物料,應透過廢電池回收重新利用許多關鍵性原物料(materias primas críticas)。

(資料來源:經濟部國貿局)